关于节能改造

在香港,建筑能源消耗约占总电力消耗的90%,并占总碳排放量的一半以上。《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BEEO)自2012年全面实施以来,通过定期审视《建筑物能源守则》(BEC)和《能源审核守则》(EAC),采用创新和低碳技术以及国际最佳实践来提升建筑物的能源效益性能。
 
许多现有建筑物,特别是那些建筑服务设备老化的建筑物,可通过节能改造获得巨大的性能提升潜力。公私营部门可以参考《建筑物能源守则》(BEC)和《能源审核守则》(EAC)以及香港绿色建筑议会改造网站和节能改造指南,将节能改造优先列入其资产管理计划中,以提高建筑物的能源效益并降低能源成本。建筑物能源效益节能改造可以有效减少建筑能源消耗,是抵消不断上升的能源成本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并有助于减少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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